我的『視』界
2016年8月24日 星期三
敘論
民法為任意法 第 372 條 價金依物之重量計算者,應除去其包皮之重量。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 慣者,從其訂定或習慣。 現代民法基礎性原則: 一、所有權絕對原則 二、契約自由原則 三、過失責任原則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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