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債權、物權特性比較:

債權: 1.效力範圍:只及於債權人與債務人,跟第三人是完全沒關係的。債權為相對權 2.功能:債權只讓債權人取得一個請求權。 3.債權只有平等效力 請求權在債權中是債權主要的作用、功能,可會使當事人間發生請求權的不一定只有債權、債務關係,如其他權利也有可能成立請求權的效果。 物權: 1.效力範圍:可排除他人的干涉,所謂他人,是沒有範圍的限制。物權的效果是絕對的 所有權:拒有排他的效力 2.功能:物權可讓物權人擁有對物的直接支配,無須他人協助。 3.物權不但有排他的效力,且有優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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