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政治學導論與政治學方法論

Aristotle亞里斯多德:他認為唯有公領域是最重要的,因為公領域才能成就完整的人。除了神與禽獸之外,人依其本性會群居互動,人類天生是政治的動物。 因為人類一定會在共同利益趨使下聚集起來,在共同體中享有自己應得的美好生活。因此,政治學這門亞里斯多德口中首要學科,乃是一門研究如何達致集體生活美好的學問。 目的在為人類開創正義的社會與良善的生活。 一、政治的意義 政治的界說,往往因學者的研究取向、時代背景等因素的差異,而各有不同的定義,然就學理上而言,約可分為如下三點: 1.政治即是國家政府的活動。 美國學者Garner加納說:簡言之,政治學從頭到尾是研究國家的科學。此定義將政治學視作政府權威運作之研究,範圍是政府有關的事務與活動,目的在透過集體決策的制定與執行,對社會實施控制,此說法之缺點是: A.無法解釋國與國之間的互動、國際關係。 B.無法解釋反統治、反國家等政治行為,革命政變。 2.政治即是權力power之分配、形成與運用。 Laslwell拉斯威爾即界定政治為人際關係中的權力現象。此說雖可擴大政治的範圍到政黨、利益團體、政治菁英等方面,但卻易使一般事務出現泛政治化之傾向。使政治的範圍過於廣泛。 3.政治是社會價值權威性配置。 政治學者Easton伊斯頓並提出了政治系統來加以說明,使政治學者開始重視公共政策之研究。比如: ranney藍尼即認為政治是制定政府政策的過程,使政治能包含國家政府之活動、權力之互動等範疇。也能避免泛治化的現象,故為目前較廣為使用的定義。 質疑論:太重視輸入項,比如民意,卻忽略轉換項,比如政府的行銷作用。到了1970年代、80年代伊斯頓已是相當有名氣的學者,一位美國哈佛大學的學者史塔契波Skocpol進行了修正,提出官僚相對自主性的概念。 4.政治乃是公共事務,涉及公民間的互動與參與。 Arendt俄蘭認為政治具有公共性之特質,乃是人類活動最重要的形勢,涉及公民間自由和平等的互動,並透過公共參與,來促進個人道德與知識的發展。這類定義,乃是由政治學的特質來界定政治的範圍、目標,讓政治學內容與公共生活做連結。 5.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 國父孫中山先生對政治下的定義是: 政:是眾人的事。 治:是管理,管理眾人的事就是政治。 所謂管理眾人的事就是管理國家的事,因為在民主政治下,國家的事就是人民的事,有人類就會有共同的生活、有共同的生活,就會產生共同的事務,而必須加以管理。 管理: 消極方面是指解決紛爭;積極方面則是互相合作。 除了上述所列之定義之外,另有: 一、Weber偉伯:認為政治是追求權力的分享或追求對權力分配的分享。 二、Lukace魯卡斯:認為政治是集體存在的選擇。 焦點例題: 將政治界定為:對社會各種價值的權威性分配的學者是?伊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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