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

權力分立:

立法 民主正當性:最強的,最能夠代表人民 跟法律的關係:?事法制定、 活動的本質:主動的,防範於未然 程序態樣:透明度最高,公開原則 釋字第 499 號 國會議事公開透明原則 對象性:一般,抽象性 作用的實點: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獨立性:中度的 終局決定性:無 行政 民主正當性:中度的, 跟法律的關係:法適用 活動的本質:主動,無法律亦有行政,如為侵害人民權利,就必須要有法律 程序態樣:不透明轉向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法 對象性:個別,具體事件 作用的實點:針對現在與未來 獨立性:最低的,行政一體、上命下從 終局決定性:無 司法 民主正當性:弱的 跟法律的關係:法適用,依法行政、依法審判 活動的本質:被動的 程序態樣:公開,不公開所做的判決即違法判決,屬有重大瑕疵為無效判決 對象性:具體事件 作用的實點:針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 獨立性:最高的,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終局決定性:有終局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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