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公共性的對象與範圍

是指公共利益的指射對象之範圍,關於公共行政之公共對象佛瑞德瑞克森將其歸納為以下五種模式: A.多元團體模式:公共對象是指利益團體,社會上有許多利益相同之個人組成利益團體,向政府施壓。以謀自我利益之取得。政政府機關針對利益團體的訴求做出回應並採取具體的政策作為,便是公共服務。 B.公共選擇模式:所謂的公共對象是指政府功能的消費者。公共選擇public choice模式的公共解釋,相當近似於由個人立場推論公共涵義,此模式主張公共社會就是經濟市場,並假設人是理性自立的,在組織中個人與追求個人最大利益做為判斷標準。 C.代議政治模式:公共對象係指社會中極少部分之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他們因民眾所推舉最足以代表民眾,行政人員必須忠誠執行由國會通過之法律並服從上級之命令,如此方可謂具有正當性。這個模式認為以行政人員的社會經濟特徵必須能夠反應並代表他們所生活於其中的社會環境。 D.顧客服務模式:公共對象是指直接接受公務人員服務或管制的個人及團體,舉例而言學校中的學生便是教育機關跟教師之顧客,而納稅人便是稅務人員之顧客,而每一個普羅大眾就是基層公務人員服務的對象。 E.公民資格模式:公共對象是指具有知識又肯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這些謠民不僅關心個人利益亦關心公共利益,顧行政機關應努力培養此類公民,協助其參與 公共管理,亞里斯多德實俴的智慧就是今日政治學中所謂公民意識,具有三項特質:即自主性、友愛、判斷,可做為傅德瑞克森對公民之內涵的最佳補充。 3.公共性的運作原則:羅聖朋Rosenbloom認為公共組織的獨特性質即為其公共性,接受公眾託付實俴 主權意志,以體現公共利益,其認為公共行政運作有三項原則 A.憲政體制:公共組織的公共性必須經由憲政體制方能體現。 B.公共利益:公共組織的存在意義與目的旨在體現公共利益,因此公共組織的運作方式必須符合某些崇高的道德規範。申言之,公共利益不但是行政人員的行為準則,更是文明體系的核心概念。 C.主權:行政機關與公務人員基於公眾的信託執行主權意志,行政機關的主要工作公共政策的規劃及執行。 透過公共政策與權威式的分配方式說明社會價值及資源。 4.市場:政府運作應有別於市場價格的考量,引進市場機制,強化政府機關的彈性與競爭力。政府應針對公共財的提供勇於負起直接供出的責任。 5.公共性的實踐:將公共利益轉換為實際政策法令,並實際付諸執行的乃是行政人員,因此行政人員對於公共利益的認知與作為,亦是公共行政的要點。 舒伯特schubert及哈蒙Harmon分別依據人員對於公共利益及個人角色的認定來區分行政人員的類型: 行政理性論者:理性論者仰賴專家與科學資訊搜集的過程,他們認為行政人員的權威即是專家的權威公共利益可在決策過程中發現,公共利益的落實即是決策過程的理性化。 行政理想論者:理想論者偏好在決策過程中擴張自主權及裁量權。公共利益模糊且難以定義的本質,使理想論者自認為以獲授權可在權勢其意異時,充分伸展裁量權。理想論者自視為決策制定的專家,使政策合乎民眾需求,有專業知識和責任感 ,其要求行政上最大自主和裁量,自認所做所為即代表公共利益。 行政實踐論者:實際論者強調以過程的角度界定公共利益,認為自已是調處公益與私益的媒觸,在調處過程中要均衡各種衝突的利益,使更多人員、團體能參與決策。 上述的三類型:理性論者著重技術理性、知識分析,固然可增進政策之技術可行性,但卻易造成官僚封閉的心態 理想論者:行政人員自視甚高, 不屑與外界溝通對談,造成資訊的輸入日漸稀少,容易成為專斷者。 實際論者:以公眾利益的調處者自居,透過與外界的對談,內心的自知自覺來實餞公共利益 ,較符合民主時代公民參與、主權在民的想法。 哈蒙的行政類型格道:認為公共利益為重視系統內個人與團體間政治活動,持續不斷變遷的結果,固他根據 行政人員 倡導或行政測試所反應出的公共利益觀,設計出行政類型革道 :前瞻性:高度回應性、高度開創性 理性論者:高度回應性、低度開創性 反應型:忠度回應性、中度開創性 專業技術官僚:低度回應性、高度開創性 被動型::低度回應性、低度開創性 哈蒙指出唯有前瞻性行政人員的行為才能符合其公共利益的主張,前瞻性最主要的特徵在於行政人員不僅做政策的倡導,亦能積極回應服務團體的需求,透過持續性的互動,逐漸達成公共利益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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