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政治學的研究主題與範圍

簡單的說,政治學即研究政治現象的一門社會科學,而依學者對政治界定之不同,政治學的流派約可分以下四支: A.傳統論的政治學:也被稱國家概念的政治學,獨立於19世紀德國之國家學,採法治研究途徑。故著重於公法,尤其是憲法、政府的組織、主權之描述等。唯一靜態的政治學,其後,非正式的政治建制,如:利益團體、政黨也獲重視。但政府憲法仍是傳統政治學者研究的重心。 B.權力論的政治學:認為政治學應為權力的研究,此觀點者以拉斯維爾Lasswell為代表。他指出:權力也許是政治學中最基本的理念,政治過程乃是權力的形成、分配與運作,此一時期的政治學則轉變為動態的政治學,使其研究的範圍擴大到國際關係、政黨政治、菁英與群眾等涉及權力之領域。 C.系統論的政治學:主張政治學的研究應以社會價值之權威配置為中心,其中價值,包括:有限之財富、地位、權力等,亦於造成嚴重之分配問題,故須以公共政策之制定,執行來處理。所以也稱:政策概念的政治學。 D.以政治過程為政治學研究的重心 政治乃指在公共事務的爭議上追求互相抵觸慾望的行動者間之對抗,扮演之即一件事自發生到解決所涉及之一切談判、妥協、討論、壓制、說服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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