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法律與道德均為人類生活之規範,茲就區別論述如下:

1.產生方法不同 道德:由人類社會所繼續不斷的及無形中的意識產生而來,並非由任何機關所制定。如何使人認為道德並無一定的認定方式,且某種道德究自何時產生殊難卻確認定。 法律:由國家經過一定的手續而制定的,這種手續稱為立法程序,其產生時期則有明確的公佈施行的年月日。 2.內容不同 道德:是指人類認為善良風俗習慣、正義觀念或指個人的善良品性而言。 法律:不以風俗習慣、正義或個人品性為其內容。 換言之,道德的內容並非即為法律的內容,彼此錯綜複雜,並無一致。 3.觀念不同 道德:只指使人盡其在我,只講義務、不求權利,如事親以孝、報答恩惠、賑貧救災等均是道德的表現,並不含有取得權利的觀念。 法律:動輒講求權利、義務僅是權利對待而存在,如買賣僱佣等關係,權利與義務均互相對立 4.作用不同 道德:作用在於拘束人類內部的良心 法律:作用則在拘束個人外部的行為 因之一般人認為道德主心,道德是禁止於未然之前、法律是制裁於已然之後,道德是治本、法律是治標 5.制裁不同 道德:違反者僅是受良心上或社會上輿論的制裁,其制裁是渺茫的、抽象的 法律:違反者須受國家的制裁,其制裁是確實的、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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